四川两县禁止私熏腊肉,这波舆情冤不冤?
文|庄志明律师
四川的腊肉我喜欢吃,腊肉切片炒青椒,或者炒大蒜(不是蒜头),口味非常好。
今天看到#四川两县禁止私熏腊肉#,甚是惊诧,今后腊肉吃不成了?不由自主、情不自禁地关注起来:
据新浪新闻:“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发布通告称,城区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熏制腊肉、腊肠等需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点。11月22日,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应称,出台该规定是为了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兼顾环保和用火安全。两地多个集中熏制点负责人均表示,集中熏制要收取加工费或材料费。”
我找了两张熏腊肉的情景图:
假如四川的腊肉真如此熏,禁止熏腊肉还是有道理的,毕竟城市里人口密集度太大,家家户户这么搞,烟熏火燎的,这环境污染真的受不了。
须注意的是该两县禁止熏腊肉,并非一刀切,而是一定区域的禁止。新闻里说是“城区禁止”,说“城区禁止”其实不准确,准确的禁止区域见下图划线部分:
《关于在通江县城区集中熏制腊制品的通告》:“禁止在县城区农贸市场、居民小区院内、楼道、阳台、屋顶以及岩坡旁、路边、河沟等非指定地点熏制腊制品。”
照这个精神,好像在室内是可以熏制的,呵呵。实际情况是你会放家里熏制吗?不要说熏制腊肉了,很多人连鞋子都不想放室内,而是放在楼道处,或许这就是“人性”吧。
所以我看,熏腊肉不仅仅是一个环境污染的问题,也是一个扰民的问题。这个和放鞭炮异曲同工,很多城市都禁止放鞭炮,原因不止是环境污染的问题,还有另一层原因:放鞭炮的人快乐了,不喜欢鞭炮的人不快乐了。所以只能划定区域放鞭炮,非指定区域里不得放鞭炮。
再说养狗,城市里养狗存在安全问题,养狗人和不养狗的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最后只有法律出来调和矛盾,比如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得遛狗,其他公共场所遛狗要牵绳,都是为了维护安全和减少社会纠纷的。
熏腊肉也是如此,腊肉并非禁止熏,而是在指定区域熏,指定区域外不得熏。这是社会和谐的需要。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农村里肯定可以熏腊肉。
因此笔者认为,搞出“四川两县禁止私熏腊肉”话题,是冤枉了当地,人家没禁止熏,只是限定了熏的区域。在当下很多干部不作为、不敢为、不想为的态势下,伦家敢做得罪人、计长远的事是不容易的。一味喷这个禁止熏腊肉,冤枉他们了。
但笔者老庄也不得不指出,熏腊肉是四川千年的饮食文化,没有腊肉的四川是缺失灵魂的。让人家到指定区域熏腊肉,要有鼓励措施,而不是自欺欺人,自取其辱。为什么这么说呢?问题在这里:“两地多个集中熏制点负责人均表示,集中熏制要收取加工费或材料费。”
很多网民干脆直指ZF想从中捞一把。
带上一堆食材,辛辛苦苦跑到指定地点,还得交加工费等,这让人很不爽的。本来就不爽,一见加工费,更不爽。
禁止熏腊肉的新政,老百姓反对,这是现象,绝不是本质,本质是新政没有给老百姓带来好处。现象和本质不是一回事,马克思就现象和本质曾经说过一句很精彩的话:“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二为一,一切科学都成为多余的了。”
所以,政策的科学性和欢迎度要好好斟酌。培植习惯,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我看啊,为了鼓励市民去指定地点熏腊肉,干脆取消向市民收加工费,该加工费由财政承担。为了避免个别人占便宜的思想,可以对家庭熏腊肉免费加工的量进行上限调节,比如30公斤内免收。
新政策出台,新政策贯彻,新政策被认可,要有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的勇气,古人千金买马骨都敢做,你腊肉的加工费都舍不得免,这个怎么行?
从这个角度说,四川这两个县限制熏腊肉的做法被网民喷也自有喷的道理。在新政落实上,你只想得,不想舍,最终在贯彻上将会遭群嘲,遇阻力,打折扣。如此,被骂,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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