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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金星山西大剧院演出事故:LGBT性少数群体在演出剧院舞台上发声合规吗?

总在茶余后 总在茶余后 2024-01-20
昨晚本公众号发了《金星会被封杀?在山西大剧院谢幕时举起LGBT彩虹旗是否算演出事故》一文,因为文中表态了支持封杀金星的观点,不少网友认为是反对或歧视LGBT性少数群体,便招致了很多LGBT群体网友的私信谩骂。
既然这个议题引发了争议,个人就再写一篇回应文章,论述个人对金星山西大剧院演出事故的态度和观点。

1    山西大剧院允许金星演出增加政治性质的活动吗?

有好多个网友留言评论,认为金星在舞台上特意拿出支持LGBT的彩虹旗是为这个群体发声,这是正当权利的表达。但我要问的是,金星1月13日太原演出签约的演出合同里,山西大剧院有没有允许金星在舞台剧演出增加一项带有政治性质活动的宣讲。

如果山西大剧院在合同里,或者山西大剧院的领导口头上同意金星这么做,那我认为金星就把山西大剧院的授权许可和合同内容公开出来。没有许可她在山西大剧院做这样的事情,那她就该封杀。

没有人会反对LGBT群体的正当演出权利,大家看看我们现在的很多演出,有禁止LGBT少数群体参加演出吗?大家反对的是性少数群体不能把公开演出的机会或场所,夹带私货进行带有政治目的宣传。

更重要的是金星的做法严重伤害了其它演出同行的利益,按照当前文化演出相关的法律法规,金星在山西大剧院的行为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今后所有演出审查成本增加,演出监管措施可能会升级,损害了所有从业者的利益。

自己个人在舞台上一时爽,为自己谋得了名利,或许还能让个人自己直播间带货增加话题流量热度,直播带货GMV增加带来的收益远大于被封杀不能演出的损失,但这样的行为造成其它演出同行成本增加,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又由谁来赔偿呢?


  LGBT性少数群体发声到底是为了什么权利?

事实上,LGBT性少数群体发声渠道很自由,网络上谁禁止他们发声呢?显然没有,包括金星自己个人在网络社交媒体上都可以为LGBT自由发声。

LGBT性少数群体发声到底是为了什么权利?少数群体在争取和主张一些权利的时候,总是强调他们特定群体的性质,但是我们一个大的前提,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自己身上贴一个特定群体的标签,就应该赋予特权。

西方白左社会LGBT性少数群体政治活动运作套路就是如此,他们是要在正常普通公民的基础上获得属于他们的特权,并且这种身份特权的获取完全就是基于意识形态。

身份特权对应的应该是对全社会有特别的贡献和价值,性取向不同的人为我们这个社会做贡献有什么特别的吗?他们对我们这个社会有超过普通人的价值吗?

LGBT性少数群体总有一个这样的论述,预设一个前提,认为他们自己受到歧视,他们得不到尊重。这样的逻辑很有问题,如何定义别人的歧视,如何定义别人的尊重。难道别人不认可不同的性取向就是不尊重吗?难道把支持LGBT也当成其它的法定义务吗?

这种权利主张是对其它大多数人权利的侵犯,个人是主张大家平等相处,进水不犯河水。你有你的自由,但是不要强加义务给别人,不论你是性少数群体,还是其它普通人身份,大家的权利都是平等的。

总之,如果有关部门对金星予以处罚,我认为是合法合理的,但是希望今后不要对其它演出单位和个人增加演出审查成本,不能因为金星的演出事故让全体同行来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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