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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法院成立全市首个互联网审判庭

2018-02-07 上海长宁法院

2月6日,长宁法院就设立全市首家互联网审判庭召开新闻通气会,院党组书记、院长米振荣针对互联网审判庭的设置意义、收案范围、人员配置、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接受了媒体记者采访。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长宁时报等平面媒体,上海电视台、上海数字移动电视台、长宁有线电视台等电视媒体专程前来报道。会后,互联网法庭负责人章晓琴向记者介绍了该庭成立以来的工作运行情况。

长宁法院互联网审判庭于2018年1月2日成立,集中受理涉互联网的民商事案件,案由涉及网络服务合同、网络购物合同、借款合同、旅游合同、网络侵权纠纷等。该庭采用“1+2+1+1”的新型审判团队模式,即一名庭长(审判长)、二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法官和法官助理均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审判团队平均年龄35岁。成立一个月以来,共受理案件108件,审结案件81件。

米院长告诉记者,设立互联网审判庭出于三个考量

第一个考量是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以互联网为标志的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迅猛发展,借助高科技和大数据的便利性,使得审判得以与科技深度融合,真正实现让数据跑腿,让百姓诉讼更加方便,互联网审判庭因此应运而生。

第二个考量是基于目前互联网企业的大量出现,互联网平台上的服务商、消费者、监管部门均需法律的有序规制。互联网在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的便捷服务之外,还会引发一些新型纠纷,因此需要审判模式的再造,以适应新的形势,推动审判能力现代化,同时给服务商、监管者、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引,做好审判延伸工作。

第三个考量是顺应整个上海的法治环境和法治实力发展。长宁区是“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的集中地,目前长宁区已注册该类企业3888家,其中重点企业有298家,产税48亿。这些生活性服务业的互联网模式,会带来财富,但也会带来消费的陷阱、监管的盲点,在此形势下,设立互联网审判庭,通过新型审判团队建设,打造专业法庭、专业团队、专业审理的审判模式,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处置涉网纠纷,探索互联网时代的裁判规则,不断提升本区的法治化营商水平 。

今后,长宁法院互联网审判庭将积极对接长宁区“集约、共享、智能、融合、惠民、安全的新型智慧城市高地”发展方针,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着眼高效、便民、服务、创新的价值导向,着眼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涉互联网纠纷专项处理四项工作机制


以提升质效为目标

打造涉网纠纷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

加强对专业问题的梳理研究,对互联网时代各种新型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法律性质作出准确判断,确保法律统一适用,妥善化解纠纷,同时推动相关实体立法、法庭审理规则的完善,不断提升网络法治化水平。


以全程在线为模式

打造涉网纠纷便捷化诉讼机制

探索打造立案、送达、庭前证据交换、调解、庭审以及文书制作等全程在线审理模式,以“数据流”代替“文件流”,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路”,建立“纠纷产生在网上,纠纷化解在网上”的诉讼新模式。同时结合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切实推动互联网纠纷案件的集约、高效、低成本审理。


以法治引领为定位

打造涉网纠纷延伸化工作机制

综合运用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送法进园区”、法制宣传等途径,多方位延伸审判职能,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帮助相关部门优化监管措施,促进区域重点行业规范发展,同时加强司法工作对消费者的教育作用,推动形成良好的互联网生态。


以科技引领为理念

打造涉网纠纷智能化审理工作机制

互联网审判庭将积极对接长宁法院已有的虚拟化集中管理“云”存储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平台,探索构建互联网纠纷大数据汇总分析平台,针对案件审理反映出的共性、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力求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类案审判经验。




文字 | 章晓琴 孙海峰

图片 | 金文斌

编辑 | 王夏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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