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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美国绿卡手续有变化,怎样准备I-485申请

恒祥咨询 2020-02-27

2017年年中,申请美国绿卡的I-485的手续有了一些重要变化,包括采用新的申请表增加面试程序增加验证工作情况的J表等等。我们特地请我们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了更新说明。



大家知道,申请美国绿卡的过程一般分为两步,其中


第一步是I-140批准(这是对于职业移民中的EB-1和NIW类别;其他EB-2和EB-3申请还需要先完成劳工部的Labor Certificate(PERM)过程,另外需要几个月时间),或者I-130批准(对于亲属移民),I-526批准(对于投资移民)等等,确认主申请人有资格取得美国绿卡。


第二步,是在排期到了以后的背景调查和文件手续(如果是EB-1杰出人才类别,或者配偶出生在中国大陆以外,大部分情况下没有排期),证明主申请人以及配偶和孩子的出生日期和国籍,没有犯罪记录,历史上没有违反美国移民法,等等。这一步,如果在美国办理,是提交I-485表。如果在美国境外办理,需要通过“领事处理”(Consular Processing)。

2017年年中开始,申请美国绿卡的I-485的手续有了一些重要变化,包括:


新的I-485表格

从2017年8月开始美国移民局(USCIS)要求所有I-485申请人填写新版本的表格


这里和下文提到的“申请人”指代所有需要提交I-485表的人,其中包括I-140表的主申请人以及配偶和孩子。新的I-485表长达18页,是旧表长度的3倍新表增加了很多关于申请人个人历史的问题,包括过去几年的住址,工作情况(要求精确到日,以前这些问题不在I-485表里面,而且只要写到月份即可),还有申请人父母的信息,申请人本人的婚史,结婚时间地点等等。另外,新表还增加了关于申请人的种族,身高体重,眼睛和头发颜色等问题。


除此以外,新的I-485表在第八部分(从第9页到第14页)还列出了八十个要求申请人回答的问题,比以前的问题更加详细具体。申请人需要对其中的绝大多数问题做出Yes或者No的回答。

这些问题包括,申请人以前是否曾经申请过美国绿卡被拒,是否曾经被拒绝入境美国,是否曾经在美国未经许可工作,是否曾经违反所持有的非移民签证的要求,是否曾经签证身份过期,是否曾经持有J签证(如果是,是否已经豁免),是否曾经是党员,是否曾经在监狱工作,是否曾经接受过军事训练,武器训练,是否曾经收到过政府福利援助,是否曾经被逮捕,起诉,判决等等。

对于这些问题,需要认真阅读,仔细回答。如果对其中任何一个问题的回答是Yes,则需要在申请表的最后,第14部分,提供详细解释;写不下的内容要另外附纸解释。不能不看问题简单地一概回答“No”。

关于“犯罪记录”,即使申请人没有在法庭上被定罪,只要曾经被刑事起诉,成为被告(比如因为家庭暴力,酒驾,无照开车,打架,向未成年人提供烟酒等等),就需要在I-485申请表上提供相关信息。即使申请人过去的判决或者认罪记录已经被法庭封存,撤销,减免,也一样需要在I-485表上提供信息。

申请人如果曾经是党员,需要在I-485表的两个地方相应填写。其中一处(Part 8, Question 56)专门问到申请人是否曾经是党员,另一处(在Part 8开头的地方)要求申请人对于过去曾经加入过的组织提供具体信息,包括时间地点等等。一般来说,申请人可以提供一份说明解释相关背景,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书写,不能照搬千篇一律的样本。我们有很多客户在提供说明以后顺利取得了绿卡批准。也有个别申请人在自己提交申请被拒或者收到可能被拒的通知以后联系我们,在提供了更详细的解释和材料以后获得绿卡批准。

新的I-485表第八部分的第61个问题问申请人是否曾经接受过来自任何来源(Any Source)的福利援助(Public Assistance),包括来自美国联邦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州,县,市)部门的。这个问题比较笼统,因为申请表并没有提供对于Public Assistance的明确定义。如果申请人回答“Yes”,按照移民局提供的填表说明(Instruction),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显示究竟收到了何种福利援助。

一般认为,如果申请人曾经接受过来自政府的食品券(Food Stamp/EBT),给孩子的营养补助(WIC),来自州政府的医疗补助(Medicaid)等等,需要在新的I-485表里面申报。这种申报并不意味着I-485申请将会被拒。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12条第(a)(4)款,只有成为“Public Charge”的申请人才不能取得绿卡。移民法给出了简单条文,而对于法律条文的具体解释要看法院的判决,政府的法规和备忘录,等等。过去的解释随着政治风向和社会风潮的变化也可以被新的解释替代。按照移民局目前的解释,以上提到的福利都不算“Public Charge”。只有依赖政府提供的现金来维持日常收入水平(比如有一种政府福利项目叫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提供现金收入,一般只有某些年老或者残疾的低收入美国公民才能领,但是也有一些没有绿卡的难民,政治庇护申请人,等等有可能领,还有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过去认为不领白不领),或者依赖政府出资维持长期医疗照顾(long term care at government expense),才“有可能”被认为是Public Charge。移民局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

话说回来,曾经有一些人在取得政府福利时弄虚作假,或者滥用福利。比如《纽约邮报》,《华盛顿时报》等媒体在几年前报道过,有人在纽约用政府福利获得食品,然后寄给在附近加勒比海岛国居住的亲戚使用。也有报道指出个别华人在美国和加拿大滥用福利的现象。大家知道,美国现政府在政策和执行方面对于来自外国移民的违法行为比以前更严厉。I-485表格的变化就体现了这一倾向。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申请人(包括配偶)在办理I-485前就应当注意。如果有不确定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师。

新增面试程序


从2017年10月开始,通过职业移民(包括EB-1杰出人才,NIW,PERM,和投资移民等等)申请美国绿卡,提交I-485的申请人(包括主申请人和配偶孩子),在I-485批准以前需要参加面试(Interview)。对于英语不够好的申请人,可以请翻译陪同,但是一般来说不能请配偶翻译。


笔者曾经陪同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一些客户在移民局办公室参加过这种面试。申请人在收到面试通知以后,需要携带身份证件和移民申请的相关文件按时到达,在移民局办公室的大厅里面提交面试通知,等待名字被叫到。然后,面试会在移民官的小办公室里面进行,申请人要宣誓提供真实信息。


面试的问题一般包括

(1)I-485表格上面的各种标准问题,包括不那么常见的情况(比如申请人是否参加过种族灭绝活动,是否杀过人)。考虑到现在I-485表上有至少80个问题,一路问下来就需要不少时间。

(2)申请人的个人背景和历史,包括此前和现在从事的工作,婚姻关系(尤其是如果曾经分居两地),持有每一种签证的起止时间,离开美国和返回的日期,是否曾经违反移民法等等。

(3)上面提到的几个热点问题,如犯罪记录,使用福利情况,党员身份,等等(如果副申请人有这方面的情况,可能会被单独问到)。

申请人需要如实回答,语言需要简洁,清晰,到位,不要节外生枝讲到无用的信息。比如有的申请人说“我上的大学是一所著名的工科院校,历史悠久。。。我喜欢美国的环境,有很多朋友在美国。”这往往和被问到的问题没有什么关系。对于时间和地点等信息,需要和真实情况一致,和I-485表的填写一致,还需要前后一致,不应当自相矛盾。对于一些敏感问题,如“你加入某组织是否是自愿的?”,“你不这样做是否一定找不到工作?”答案可以不限于简单的一个“是”或者“否”,可以解释相关背景并举例说明(我们的经验是这要比简单答复一个“是”或者“否”好得多)。

移民官有态度热情友好的,也有不苟言笑公事公办的,甚至有的人会从各种角度旁敲侧击,看申请人在言语上是否有漏洞,是否出现矛盾,或者落入陷阱提供移民法不认可的解释。比如有的申请人可能会说“我(年幼无知或者两耳不闻窗外事)不知道这个事是这种性质。别人告诉我说如何如何或者应当怎样,所以我就听从了。我看见别人这样做所以我也就跟着做了。我其实不想这样做,可是我没有表达出来。”这些,都不是移民局认可的合理解释。申请人应当立足于理性,逻辑,和证据,而不是依赖感性诉求。

在面试结束后,移民官应当会打印出问答内容,由申请人确认并签字。如果移民官没有这样做,申请人可以提醒对方,并认真检查对话内容,防止在面试以后才发现记录下来的回答和申请人自己记忆中的回答不一致。

除了安排面试,移民局在I-485审理期间还将继续寄给申请人各种通知,包括打指纹的通知,EAD/AP卡,要求补充材料的通知(RFE/NOID),申请被转到移民局别的中心/办公室处理的通知,等等。有的时候,仅仅因为体检过期,或者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交已经交过的文件(比如出生公证,婚姻关系证明,在美国保持合法身份的证据,是否还在本领域工作,等等),移民局也会发RFE/NOID给申请人。

增验证工作情况的J表


除了I-485新表格和面试,从2017年初开始,大部分职业移民申请人还有可能被要求提交一个Supplemental J表,核实雇佣情况(需要由雇主签字)


在批准I-485以前(尤其是考虑到I-485的处理时间可能变长),或者在发出RFE/ NOID的时候,移民局有可能要求申请人(再一次)提交J表。EB-1A杰出人才和NIW国家利益豁免类别的申请人目前不要求提交J表,但是移民局有可能要申请人证明继续在本领域从事专业(研究)工作。

转行或者从学术界到工业界工作的申请人也有可能得到批准,但是需要有合理解释。


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的所有来自移民局的信件,包括I-485批准以后的通知书和绿卡,都会通过邮局用一般平信来寄

申请人要注意及时查看。有时邮递员会把信件错投给同一楼房不同单元的,或者附近的,地址相似的其他住户。一些申请人会因为工作等原因而搬家(需要及时通知移民局,更改地址)。但是邮局不会转寄(Forward)来自移民局的信件,也不会寄到申请人的办公地点或者邮箱(P.O. Box),只会把信件退回到移民局。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申请人可以考虑请律师事务所提交,移民局的所有通知都会寄两份,其中一份寄给申请人,另一份寄给律师。EAD卡和绿卡也可以要求移民局寄给律师。

前面提到,对于I-485表上的问题,包括一些敏感问题,面试的时候移民官还会当面再问一遍,并且要申请人确认回答并签字,有时候还可能会录像。

我们建议申请人在填写I-485表格的时候,和当面面对移民官的问题时,如实回答,并加以解释。这样,在以后的几十年可以放心,不会为这个事情而担心,不会影响已经取得的绿卡甚至国籍。反过来,东德的国家安全部(STASI)给全国三分之一的人口建立了秘密档案,使用了几十万到几百万的线人,保存了几千万份文件,到柏林墙倒塌后这些文件得到曝光解密,至少有十分之一的人群提出查看,影响到很多还在世的人。

美国的法律制度注重程序正义。前总统克林顿之所以陷入麻烦,主要不是因为他和白宫实习生有染,而是因为他(在提供证词以及对公众讲话时)否认和那个女生有性关系,受到了美国众议院对于做伪证(Perjury)的调查。作为律师,克林顿提出了“接受口交不算性交”的解释。最后他没有下台,但是因为在提供证词时误导而被罚款九万美元(付了罚款,没有上诉),他的律师执照被阿肯色州吊销五年(又付了两万五千美元罚款),并且被美国最高法院取消出庭资格。

我们的客户都是良民,是专业人士,合法移民。如果人数众多的无证移民(比如小时候偷渡进入美国一直留下来的)都能够继续留在美国,取得工作许可,并且有可能取得绿卡;而有博士硕士学位或者专长的I-485申请人却因为道听途说,抱有侥幸心理,或者草率拷贝网上的模板(移民局是知道这类模板存在的)而出现问题,那很不值得。

总体来说,这个世界的现在和将来看起来比从前要动荡,有极端天气,恐怖袭击,导弹发射,战争危险,还有政治斗争,经济发展的困境和瓶颈,机器人和自动化的大规模使用对就业前景造成挑战,房价和收入倒挂,教育和入学压力,环境问题,等等。美国绿卡的申请也比以前有了更多限制,仅仅2017年初到现在的几个月里就先后出现了J表,I-485新表格,和I-485面试等等新变化。

但是,每年还是有许多出生在中国的申请人顺利取得美国绿卡。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团队自己就包括从中国来美国取得博士,硕士,和本科学位的多名留学生(其中有六位理工科Ph.D.),包括通过EB-1A,NIW,投资移民和亲属移民等方式取得绿卡(以及PERM和工作签证批准)的专业人士,还包括出生在美国毕业于名校的第二代华裔,和其他英语为母语的专家(祖上从欧洲移民美国,自己曾经在中国工作过多年)。美国是一个由移民组成的国家,继续欢迎移民,每年接纳的移民比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都要多。


从我们经手的绿卡申请者来看,最近两年一个突出的变化是:从中国大陆直接申请美国绿卡的学者人数迅猛增加


我们祝愿每一位客户的移民申请,包括I-485申请,顺利批准。


本文由Healsan Consulting LLC合作的美国律师事务所提供,仅供教育和交流目的,不作为具体的法律建议。封面图片来自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请与Daniel联系:

healsanconsulting@gmail.com; 

微信号:xiefengy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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