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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闹心房”咋办?副省长要求:先办证,后追责

大庆云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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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志明副省长在全省城乡建设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3月23日)


  刚才,省住建厅、国土资源厅、信访局的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2017年全省城乡建设领域信访情况。总的来看,过去一年全省住建、国土系统各级领导和信访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信访工作部署要求,在省信访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党的十九大、省十二次党代会、全国和全省“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全省没有发生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信访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成绩应予充分肯定。


  做好城乡建设信访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检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搭好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省委张庆伟书记对我省城乡建设信访问题高度关注、十分重视,在省信访局报送的《2017年12月份以来信访形势分析和社情民意研判》上提出明确要求:“涉及城乡建设、国土等方面信访量大,去年集中抓了整改,今年还是工作重点,老问题要逐步解决,新问题应在规范和制度上解决”。大家要进一步深刻理解张庆伟书记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建设信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信访量实现大幅下降。在前期调研和筹备的基础上,为深入贯彻落实张庆伟书记的要求,经研究,在全省集中开展“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积案化解,规范制度建设,减少信访问题滋生”行动。下面,围绕积案化解、制度建设和防止信访问题滋生,我讲三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追根溯源,找准产生信访问题的症结所在


  去年,我省完成棚改回迁安置13.5万户,非棚改回迁安置8322户,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问题76万户(截至2月末已完成123万户),推行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集成服务,办证时间比国家法定时限缩减67%。


    这些成绩应与肯定,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信访问题依然居高不下。


    从通报的情况看,在去年全省受理7.66万件次信访事项中,城乡建设类达到2.2万件次,占比高达28.7%,超过了1/4,可以说城乡建设领域信访形势十分严峻,不容乐观。


    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决不能只看表象、就事论事,一定要找到矛盾的根源,厘清其中的逻辑关系,关键要找出是什么原因滋生的信访问题。通过梳理和实地调研,我认为导致城乡建设领域信访问题突出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既有政府行政不力的因素,也有市场变化的因素;既有决策不够科学导致的信访,也有操作不当导致的信访。


    从政府自身查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是顶层设计做得不够好。主要是个别干部作风不够扎实,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政策时跑偏跑粗,缺乏连续性、全面性和精细性,导致顶层设计与具体实施脱节,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结果好事没办好,甚至办成了坏事。


    二是制度不够完善。有的部门职责不够清晰,地方政府缺乏统筹协调,有些问题看似都在管,实际上谁都不管,也都没有管好,致使问题久拖不决。


    三是干部责任心不够强。一些地方和个别同志担当精神不够,不愿触碰矛盾,主动化解防范风险意识不强,遇事不是积极主动想办法,而是回避或将困难和矛盾层层向上转移。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原本属于自己的责任,要么回避、要么转移、要么上交。


    四是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树立不够牢。个别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工作行为不规范,甚至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导致群众上访。


    五是行政监管不够到位。有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个别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或者是简单下达一份处罚通知书,把处罚通知书当做自己履职尽责的“护身符”,这在我们一些干部当中普遍存在,下达处罚决定后便不了了之,违法违规行为仍在继续,这种现象可以说不是个别现象,一些违法违规建筑、违规销售不是我们没发现,关键是没制止、不作为。我们执法、监管不能简单下个通知书就完结了,而是要中止违法行为,但有时直至楼建成了、问题滋生了都没有及时处置到位,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六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个别干部政策掌握不准,研究政策不深不透、甚至不研究政策,出了问题不是依法依规去处置、依法去解决问题,而是要么漠视,要么采取一些传统的方法去和稀泥、想法“摆平”。任何事情都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可循,我们要依法依规做好工作。在答复信访问题、化解矛盾上能力不够,导致小事件演变成大问题等等。


    希望大家回去之后要充分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本部门、本领域、本地区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因为每个地方的情况都不一样,滋生的原因也不尽相同,所以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结合具体问题来查找原因。我们不怕有问题,问题可以说伴随着人类生存发展的全过程,关键是有了问题要致力于解决问题,要解决问题必须找准问题滋生的原因。


    我们分析研究,80%以上的信访问题都可以避免,不能总是不吸取教训,一边解决老问题,新的问题照样滋生,这就相当于一个人在一个问题上重复被绊倒,城乡建设领域的问题几乎都是这样,年年都在化解,滋生问题的原因也大都是那些,所以一定要找出问题根源,理清问题脉络,从“根”上治理。防止问题滋生才是最根本的工作,当然在问题比较集中的时候,我们要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化解,所以,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和任务就是集中化解老的信访问题,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度,从根本上大幅减少城乡建设领域信访问题。只有把问题的“根”找到,才能解决好当前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二、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信访突出问题


  从3个部门通报和前段时间调研反映的情况看,征收补偿、物业服务、回迁办证、供热供水等方面的信访量占比较大。因此,各地、各部门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关键要沉下去、钻进去,解剖麻雀发现问题,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棚户区改造、“三供一业”等问题突出领域进行常态化摸排,找出产生矛盾、滋生信访问题的症结,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要针对问题原因,特别是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问题类型、问题属性,区分情况,研究不同的解决方案,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一方面集中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保证群众合法利益;一方面又要从治本出发,完善工作的有关机制和制度。


    要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制信访建设,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推进积案化解。要落实信访化解管控责任,对疑难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分类归口处理,实行专项治理,并及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源头化解和源头防范。


   一要做好征拆补偿工作。各地要切实承担起房屋征收拆迁的主体责任,组织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法制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清理和查处征收拆迁程序违法、工作流程不规范、评估显失公平、手续不完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分清项目性质,对遗留的拆迁项目,督促企业按照挂牌文件予以兑现,征收项目按照政府统一征收补偿方案严格执行。要坚持多元化安置,把货币化补偿和立足现有存量房源进行实物安置作为补偿安置的主要方式。协调法院加大司法执行力度,对行政调解无效的案件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刚才,省信访局通报中特别提到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造成问题楼盘,长期搁置。各级政府一方面要运用法律手段,及时依法托管、清盘、清算;一方面要积极解决群众问题,不要想着保护原有开发企业的利益,而漠视群众利益。对企业已严重违约的,政府就要及时接盘,要么自己做下去,要么再找新的投资人,造成的损失要由原有开发商承担;对可以继续开发建设的,继续加以推进,确保尽快回迁安置;对难以继续开发建设的,可以采取多种办法加以解决,比如,以资产为保证,依托现有房源对群众妥善安置,这样既消化了我们的库存,又解决了群众安置问题。


    二要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深入推进物业监管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物业监督管理和矛盾调节中的作用。要实施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单”企业惩戒和清退机制,让失信企业一次失信处处受限。


    三要加快推进回迁安置。各地要认真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回迁安置和不动产权办证工作的意见》,对于开发企业资金短缺的项目,市县政府要积极帮助解决融资问题,临时困难可以帮;对于开发企业无能力继续开发建设的棚改项目,政府要及时启动清算程序,由政府接盘继续组织实施,或接盘后对资产进行另行处置;对于烂尾项目,可在清算评估的基础上,重新组织招标拍卖、寻求新的合作伙伴、引进新的市场主体完成续建;对于因征收拆迁未及时完成导致逾期回迁安置的,要通过异地或货币化等方式尽快安置;对于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无法入户的棚改项目,政府要积极协调,由专业部门先施工后结算。配套设施问题带有普遍性,有很多是考虑不周、统筹不够造成的,有的房子建了,但是配套设施没有同步安排、同步实施,而且计划不衔接,这样的事情决不能再发生;对于已建成未验收的项目,要组织相关部门尽快验收,欠税费的抓紧追缴,手续不全的尽快补办,验收不合格的及时整改,确保居民尽快回迁入住。这类问题也比较普遍,不只是棚改项目,也有商品房和其他项目,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对投资人、开发商、建设单位违规的问题,我们要加大处罚力度,处罚到位后手续要相应补办到位。对那些不愿接受处罚的企业必须限期解决问题,绝不能拖着不办甚至搁置问题。我们决不能只从自身考虑问题,一定要保证群众的利益。虽然有的时候群众也有一定的过错,例如群众买了手续不全的房子,但政府不能纵容开发企业的大过错,大过错搁置不去解决,就会导致矛盾激化。


    四要加快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对于群众购买商品房及棚改回迁安置房且已入住,并已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一定要采取“先证后税(费)、先证后责、先证后诉”的原则,优先保证群众利益,先给群众办理产权证,再开展税费追缴、依法补办手续、责任追究等工作。对于建设和销售手续不全、欠缴税费的项目,在依法追缴、依法补办,并区分责任情况进行追究的同时,要按照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纳入我们的诚信系统。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和不诚信开发商、建筑商、投资人列入限制清单,由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于缺少规划、土地审批手续的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尽快依法补办;对于产权不清、存在纠纷的项目,要调查卷宗确定权属,发布公告,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对于没有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要详细分析原因,列出清单,由市县政府组织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加快推进项目竣工验收,限时办结;对于新建项目,一定要从立项、用地、规划、建设、预售、产权登记及入户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管,把问题解决在办证之前的环节中。同时,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提前做好权籍调查、数据整合等基础工作,提升大批量回迁项目办证能力;要加强宣传,及时公告已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小区名单,引导群众及时申请登记办证;要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采用网上办理、现场办公等方式,在登记办证方面进一步提速提效。


    五要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要结合城镇饮用水质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城镇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和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理顺二次供水设施监管体制,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弃管小区管理制度,妥善解决弃管小区供水设施维护及管理问题。住建部门要加大全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力度,将供水企业提升服务水平有关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六要做好供热工作。去年,受严寒天气、小锅炉撤并工程未完工以及煤炭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供热方面信访量大幅攀升。2017年有1715件次,其中12月就有782件次,同比增长557%,占当月城乡建设类信访总量的28%。供热信访具有季节性特点,供暖期停热后可能信访量就会明显下降,但是,我们决不能因此就放松警惕、高枕无忧。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结合信访问题进行大排查,梳理出反映问题较多的小区、住宅楼以及责任企业,认真分析供热信访问题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和根本症结。各级政府和各主管部门要统筹解决,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放在心上,对供热问题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限时销号,充分利用非供暖期这一最佳时期,将责任落实到人,一项一项整改,一项一项解决。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打好基础,抓紧推进小锅炉撤并、小区内供热设施和管网改造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住建筑节能保温水平。要督促供热企业做好供热燃煤储备工作,同时做好应急预警工作,避免出现因燃煤不足、煤炭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的弃烧、弃管问题。


  三、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全面遏制城乡建设信访问题滋生


  做好城乡建设信访工作既要注重治标,更要注重治本,既要集中力量解决当前城乡建设信访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又要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从规范和制度上防止新的问题发生。


    一要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因此,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我们有很多矛盾,包括从信访问题滋生到信访问题解决的整个过程中,都是由于没有把群众的利益考虑在先、没有把群众利益当回事而产生的。比如,棚户区改造是民生实事、是好事、是正确的事,如果由于我们虑事不周,不能科学、依法、依规去做,承诺群众的不能及时兑现,让群众利益受到损害,而且我们还不着急,一拖一整年,滋生信访问题在所难免。因此,在实施前就要充分考虑群众安置问题,科学安排群众回迁,保证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各级政府要担负起信访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哪里发生问题哪里来解决,谁的责任谁担起来,一定要把化解信访问题责任落实到位,绝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也不能简单地把问题矛盾层层上交。要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定在当地,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越级访、重复访问题,做好重大时期、重点区域信访稳定工作,认真梳理排查矛盾事项,制定任务书、时间表,逐案明确化解思路、逐人确定稳控办法、逐级落实包保责任。各地要在3月底前将包案清单上报省住建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同时抄报省信访局。要强化部门间的沟通配合,绝不能互相推诿扯皮,省级主管部门要开展督查督办,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定期抽查、定期评价、定期通报,必要时实施问责。


    三要强化底线思维。我们要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既要干成事又要不出事。在研究工作和制定各项政策制度时,一定要“严、细、实、深”,尽量减少瑕疵和漏洞。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防止政策出台之日就是群众上访之时。要积极做好初信初访,基层一些部门对初信初访处理不当,问题解决不及时,小事拖大,激化矛盾。要严格落实首问、首接、首办责任制,防止出现“初转重”“信转访”,最大限度地减少问题积累、矛盾上行。


    四要强化法治思维。有些信访问题的产生,表面上看是工作不细致导致的,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我们的一些部门和干部法治意识淡薄,不敬畏法律,在做决策、办事情时,不把法律当回事,随意性较大,没有很好地遵循法律和政策依据,凭主观经验办事。一些部门的法定职责、法定途径、法定程序不够清晰,不作为、乱作为,有的甚至以权代法。这极易导致信访问题发生,而信访问题发生后,一些部门在处理时,为求息事宁人,又不按照或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问题,所以才导致我们的信访秩序一直不能走到科学的、合理的轨道上来。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和矛盾发生。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要依法依策加以解决,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让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要坚决依法打击职业闹访,积极主动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对能够疏导劝解的,进行教育、调解和劝导;对于长期闹访的,要依法严肃处置。


    五要总结经验教训。要不断规范决策和执法行为,总结好的经验,吸取滋生信访问题的教训,既坚持做正确的事,又坚持把事情做正确。通过改进工作,完善制度,规范行为,防止城乡建设领域信访问题滋生,从根本上实现信访形势根本好转,决不能再走一边解决老问题一边滋生新问题的老路,这也是对住建领域干部行为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检验标准。


  同志们,解决城乡建设领域信访问题,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打好城乡建设领域信访问题集中化解攻坚战,建立健全规范性制度,从根本上防止城乡建设领域滋生信访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新龙江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 中国黑龙江


编辑:老高不高  制作:天磊 监审:水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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